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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秩序转型路径:“五个世界”和“三种类型”

李慧明 全球治理 2022-06-24


本文约33000字,读完约需15分钟


本文作者李慧明系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环境政治研究所副所长、欧洲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背景下中国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战略研究” (项目批准号:18BGJ081)的阶段性成果。文章刊载于《世界经济与政治》2021年第8期,原文标题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秩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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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中国的快速发展对国际秩序转型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已成为中外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然而,鉴于对国际秩序内涵及其构成要素理解上的差异,学界对这一问题仍然各执一词。近年来,中国大力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看待和处理国际关系的重要价值性原则,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的国际秩序观。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国际秩序转型二者关系的探讨是回答上述问题的关键。作者认为,国际秩序就是特定国际体系中在某种国际格局基础上主要国家按照某种特定国际规范互动的一种状态,国际主流价值观、国际规范与制度以及国际组织中规则制定权分配构成国际秩序的基本要素。国际秩序转型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基于国际主流价值观转变的国际观念转型、基于国际规范与制度变迁的国际制度转型以及基于国际规则制定权转移的国际领导转型。作为一种国际理念及未来愿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影响了国际秩序三个要素的变化,推动了一种新型国际秩序的构建。中国推动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下的新秩序实质上是真正坚持和弘扬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多边主义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要建构的“五个世界”及国际秩序转型的三种类型构成了分析人类命运共同体下新国际秩序的十五个维度,反映了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下的清晰秩序蓝图及转型路径。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 国际秩序转型 国际规范 《联合国宪章》 多边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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